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會議回報單
報告人: 鍾志賢
名稱 |
109學年度建教合作審議小組委員會議第2次委員會議 |
時間 |
1090102(四)10:00 |
地點 |
台師大進修推廣學院213會議室 |
會議主席 |
台師大鄭慶民教授 |
出席人員 |
徐委員昊杲、張委員國保、黃委員英霓、胡委員茹萍、張委員嘉育丶曾委員淑 惠、羅委員文基、許委員永昌丶李委員重毅、黃委員耀寬、林委員玉芬、許委 員維純、林委員晏旭、陳委員定宏、許委員志銘、陳委員俊雄、鍾委員志賢丶 葉委員大華、林委員亮宗、陳委員錦綉、江委員仁杰、劉委員富宣 、簫委員國 忠、莊委員秀蓮 |
本會代表 |
鍾志賢 |
說明 (會議背景) |
1. 教育部委託台師大鄭慶民教授負責每學年度技高建教合作事宜,包括審議新學年度申辦建教合作之學校及合作機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建教合作學校及合作機構之考核評鑑等。 2. 過去本會皆受邀擔任建教合作之考評委員,今年受邀擔任建教合作審議委員,審議申請學校及機構是否符合規定。 3. 第一次委員會議將合作事業機構分成需現場評估與免現場評估兩類,需現場評鑑之合作事業機構將由訪視考評小組擇期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送第二次審議會議討論。 |
會議 紀要 |
一、本次會議針對109學年建教合作機構申辦案現場評估情形,提請討論。會議針對現場評估小組建議,給予准予辦理與否之決議。 二、其次針對109學年建教合作教育班評估核准人數不足之學校,擬比照往年辦理補評估案,提請討論。各校補評估申請案件,依建教合作審議小組及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規定,由國教署委託專家學者辦理補評估,並由承辦學校將補評估通過之建教合作機構及人數提交國教署核定後,另通知各校。 三、本次會議討論建教合作僑生班之問題,往後各委員訪視時將注意建教合作僑生班之學習及生活情形,期望實現南向政策之美意,而非變相淪為部分學校招生之管道。 |
未來須 注意重點 |
本會代表持續參與建教合作相關會議,將蒐集學校教師與學生之意見,適時反應建教合作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