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認定:
- 一般會員:凡本會組織區域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附屬學校)之教師及職工,得申請為本會會員。建議先與自校教師會聯繫,團體加入。依本會章程「第九條第九條 申請成為本會一般會員之程序如下: 一、 本區域內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附屬學校)之學校支會得填寫團 體或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送交本會並繳交會費。 二、 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正式成為本會之會員。 」辦理。
- 特別會員:凡於本會組織區域內,具下列資格之人員,均得得申請加入: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兼代課教師及職工、具教師證書且無一定雇主之教師。如為其他教育產業之人員,請先洽本會會務人員,以免不符資格衍生後續事宜。 依本會章程「第十條 申請成為本會特別會員,應填寫入會申請表,送交本會並繳交會費, 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為特別會員。 」辦理。
※一般與特別會員之差別:本會之一般會員,依本會章程規定推選會員(代表)出席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出席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享有提案、發言、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等權,會員代表之人數依第十八條規定。但被選舉權不限於會員代表。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擔任本會之會員代表;主管人員之範圍由本會理事會訂定之。本會特別會員沒有會員代表大會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